“不答应我的条件,我死也不搬!”2007年,重庆吴萍夫妇因与开发商协商不成,拒绝搬迁,不惜成为重庆超牛钉子户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“谈了不下30次了,再不搬就强拆!”开发商气愤地说,吴萍夫妇刁钻难缠,根本没有协商的诚意,强拆不成,开发商只好诉至法院。
不料,3月22日,吴萍夫妇竟然铸成人墙,高调抗诉,因此引发全网舆论一边倒,法院的限制搬迁成为一纸空文。
面对如此强悍的拆迁户,开发商彻底没了办法,只能坐了下来,继续与之协商。
开发商可能不知道,其实吴萍夫妇此时已经是纸老虎,外强中干。辛酸的往事,如同电影,在吴萍面前一幕幕浮现,让她感慨万千。
01
吴萍本是重庆九龙坡一个百货店的员工,老公杨武是散打运动员,两人结婚以后就住鹤兴街17号店的小木屋,这是杨武父亲留下来的公房。
1983年,吴萍夫妇结婚以后,根据政策,他们补交了房款,拿到了这个小木屋产权,自此小木屋成为了吴萍夫妇的合法私产。
由于年代已久,房屋破旧不堪,危房已经不能住人,1993年,吴萍夫妇报城建局批准后对小木屋进行翻修,建成了一栋非常气派的二层砖瓦楼房,主要用于经营餐馆生意。
餐馆生意虽然很累,但是也很赚钱,吴萍夫妇期待就这样一直很好地经营下去,全家人衣食无忧,其乐融融。
但是,生活中不如意十之八九,一纸拆迁通知书引起轩然大波。
2004年,重庆市要对吴萍家所在的九龙坡鹤兴街进行整体改造,这个街区的280多户都需要拆迁,这本来应该是件好事。
“十个拆迁户九个富”,吴萍夫妇很兴奋,很期待,如果与开发商谈判成功,拿到巨额拆迁补偿款,后半辈子就不需要劳累了。
其实,这栋房子应该算杨武父亲留下来的祖业,地处九龙坡商业区的核心且风水不错,曾经老爷子交代过他们夫妻要好好保留,一直传承下去。
但是当地旧城改造,这里要修建成正升·百老汇大商厦,不拆不搬怕是不可能的,总不能干涉当地规划,与国家对抗吧。
吴萍夫妇商量后决定,只要拆迁款金额能让自己不吃亏,就马上签搬迁协议,就算是祖业,但形势所迫,也只能愧对老爷子的嘱咐了。
于是,他们想,来搞开发的都是大老板,又是当地的商业开发工程,能多要点就多要点,毕竟,房子一旦拆了,这里的利益就跟自己永远无关了。
开发商也觉得拆迁工作应该很快就会完成,每天都有人来签补偿协议,最后就只剩吴萍夫妇一家了,开发商长呼一口气,商厦马上就可以开工啦。
不料,最后的一户也是让开发商最头疼的一户,两方开始针锋相对,拆迁事件一步步演变成了彼此的灾难。
接下来的日子,“精彩好戏”不断,令人大跌眼镜。
02
开发商对吴萍的房子进行了估价,报价247万元,但这个价格,跟吴萍夫妇期望的价格相差天远。
吴萍夫妇早有自己的盘算,自己家餐馆的位置是整个重庆的黄金旺铺,可与北京王府井的商业价值媲美,247万肯定少了。
整栋楼房有219个平方,重建不到十年,房子还很新,当年装修也花了不少钱,成本都没有收回来呢。
而且餐馆生意一直很好,一辈子都可以赚钱的旺铺,按照开发商的价格,算下来,每个平方才一万出头,等于卖了个白菜价,那怎么行。
之后,双方反复谈价,但始终没有谈成双方满意的价格。
对此,吴萍夫妇以书面形式提出两个拆迁方案:
一是:开发商一次性赔偿自己500万元。二是:开发商补偿自己一套同等面积的门面,门面的南北朝向不能变。而且,在自己装修营业之前,开发商需要提供自己家一套临时住房,以利安顿家人和餐馆员工。
开发商一看,“500万?”这不是狮子大开口嘛,算下来,每个平方高达两万五千元了,全重庆都没有这么贵的门面房。
而且,按照当时重庆的薪资水平,人均月薪1500元以内,247万相当于一个普通员工137年的总收入,等于吴萍夫妇赚一辈子的钱。
给出如此一笔巨款,开发商觉得自己够有诚意了,拆迁补偿是有国家规定的标准的,不是菜市场,可以自己喊价。
如果吴萍夫妇可以随便得到翻倍的补偿款,那其余的拆迁户来找麻烦,要双倍补偿款,这世上哪有这么好赚的钱?
至于吴萍夫妇提出的第2个方案,开发商勉强同意配合,就是不知道哪套门面房能合眼前这个姑奶奶的意。
果然,开发商找了十几套门面房,吴萍就是不满意,不是门面朝向不对,就是房子结构不好、位置太偏。
开发商被搞烦了,态度恶劣起来,吴萍夫妇也脾气来了,觉得开发商就是不想给好门面,逼着他们接受低价补偿款。
既然开发商这么黑,吴萍夫妇也不是好欺负的,他们打定主意:不满足我的条件,死也不搬。
就这样,吴萍夫妇关了餐馆,开始跟开发商耗时间,看谁耗得起。
双方开始陷入无休止的对抗循环。
一晃,已经耗时两年,开发商与吴萍夫妇前后协商30多次无果,反而双方对抗升级,吴萍夫妇的“战斗力”实在太强了,让开发商咋舌不已。
03
随后的日子,开发商难熬了。这个工程先期已经投入3亿,还有好几亿的银行贷款,这一天开不了工,工人工资,银行贷款利息,全是硬亏。
所以在这两年里,开发商也非善类,对于拆迁钉子户他们自有一套对付手段。
首先是断路,开发商找了当地混混组成的拆迁队伍,在吴萍他们还没有搬走的情况下,强行将整个地基挖空达十米高,留下吴萍的房子单独耸立,如同大海中的一座孤岛,无法进出。
可令开发商没有想到的是,他们这次遇到了神人。
吴萍的老公杨武是练武出身,还是散打赛76公斤级的冠军,这点高度根本拦不到他。
杨武让吴萍带着孩子离开,自己一个人住进了孤岛,他把每天爬深坑当成日常练功,跃上跃下,如同空中飞人,连开发商都看呆了。
一计不成,又生一计,开发商紧接着来了个骚操作:断水断电。
开发商再次找到混混,挖断吴萍家的外部水管,还跑到电力局申请了彻底断电。
“我让你住,没有水电,你总得搬走吧。”可这也难不倒杨武,他拉着绳索,把水和食品吊上去,买了蜡烛照明,依旧驻守孤岛。
如同打怪升级,无论开发商用什么手段,吴萍夫妇见招拆招,越战越勇。
这一战又是一年,时间到了2007年,开发商彻底熬不住了,只好诉至当地法院,法院裁决:限吴萍夫妇在3月22日前自行搬走,否则强制拆迁。
不料22日,吴萍夫妇再次爆发他们超强的“战斗力”,法院限期的最后搬迁日,吴萍夫妇带着充足的水和食物,高调搬入孤岛,打算长期驻守阵地。
他们还组织亲戚朋友围成人墙,与强拆队伍对抗,让挖掘机根本无法进场。
更让法院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有人把吴萍房子的孤岛图片发到网上,引发舆论危机。
而杨武则抱着两个煤气罐爬上屋顶,并插上五星红旗,拉上横幅“公民的合法私产不受侵犯,国家尊重和保护权益”,手拿大喇叭,喊话重庆市长。
吴萍更是手拿国家刚修订不久的《物权法》,舌战群儒:“我有国家宪法可依,我是合法公民,不是刁民。”“开发商与法院勾结,裁决不公。”
一时间里,网上舆论一片倒,网友纷纷留言:支持吴萍捍卫合法财产,更有甚者,称吴萍夫妇为“重庆超牛钉子户”“物权法战士”,法院受到舆论的压力,强制搬迁裁决成了一纸空文。
在吴萍夫妇这场有勇有谋的战斗中,开发商彻底败下阵来,只好舔着脸皮,继续和吴萍夫妇谈判。
04
在媒体的密集关注下,吴萍夫妇的孤岛搬迁事情反而一时无法进展,时间又拖到了4月。
开发商考虑到吴萍夫妇强烈的情绪需要时间平缓,只能耐心等待破冰时机,开发商反复跟记者表示“协商的大门一直开着”,希望记者能帮助他们传达诚意。
法院也是骑虎难下,既然下达了裁决,就必须按照司法程序来办,否则法律的权威何存?但是一旦强拆,就会遭到舆论的攻击,谁也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,受公众指责。
法院考虑,最好的结果还是开发商与拆迁户自行达成协议,自行搬迁,这样法院的裁决就可以终止执行,三方皆大欢喜。
所以法院还是做开发商的工作,协助开发商与吴萍夫妇进行谈判。
吴萍夫妇面对记者,提出三个条件:给房子通水通电;撤销法院的强制执行;作为联合开发商的三方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到场盖章签字,带身份证“验明正身”。
但是吴萍夫妇的这三个条件,开发商做不到,因为作为联合开发商之一的南隆房产公司法人代表病重,一直在广州住院,但可以派出授权代表,其实在法律上,这也是有法律效应的。
再说,房子都变成孤岛了,谈好了就马上要拆除,再通水通电有什么实际价值呢?这不是脱裤子放屁——纯属多余吗?
有记者和好心人指点吴萍夫妇,房子一定要拆的,开发商是代表当地的旧城改造项目,新建商圈发展地方经济,他们这样做是螳臂当车,自不量力。
事情闹到现在这一步,不如见好就收,毕竟法院的裁定有法律效应,一旦强制执行,吴萍夫妇就只能按照开发商与政府签署的补偿标准来安置,到手的权益相比现在能争取到的权益,相差就不是一点点。
吴萍夫妇内心也崩溃,三年里什么事情也没有干,仅仅与开发商扯皮打架、斗智斗勇,早把吴萍累成精神抑郁,经常要住院治疗。
但是这个强制执行的命令,面对密集的舆论,法院里不好下达。
于是,3月31日,九龙坡区的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做了公开指示,公平公正,理性妥善处理双方分歧,保障双方合法合理的利益,但是如果漫天要价,绝不迁就。
领导的指示本身就是一种艺术,看来问题又被抛回到吴萍夫妇这边了,但倔强的吴萍夫妇还是没有做出回应。
最后,九龙坡区领导亲自跟吴萍夫妇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倾心长谈,让吴萍夫妇卸下盔甲,放下心结,与开发商进行最后一论谈判。
4月2日,吴萍夫妇在搬迁协议上签字,接受了易地实物安置的条件,搬迁到了沙坪坝一套同等面积的商业用房,并且获得90万元的补偿。
对比开发商在诉讼之前的条件,其实并没有争取到更多明显利益,但是吴萍夫妇却经历了生死博弈。
当天下午,吴萍夫妇就打包离开,晚上十点,挖掘机把孤岛彻底拆除。
事情也算得到了圆满解决。
05
吴萍夫妇与开发商之间的拆迁事情是结束了,但是留给我们的思考没有结束。
当日吴萍夫妇依据国家的《物权法》,维护私产权益,这没有错,但是当私产权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的时候,应该怎么界定呢?
吴萍说,开发商不能代表政府 ,开发商拆迁的用地也不是用来建公园、养老、城市基础设置等有关公共利益的事情,而是用来建商业大厦,这是开发商为自己牟利。
但是,对于政府决定的旧城改造,新建商圈,确实能带动一个区域经济的发展,增加地方税收,而建设更多更好的基础设施,也是公共利益的事情。
对此,《物权法》中并没有清晰的界定,而且国际上很多国家,包括欧美发达国家,物权法同样需要进一步完善。
其实,在吴萍和开发商过招的过程中,更值得思考的是政府职能的重要性,应该点赞的是重庆市、九龙坡区的各界领导的执法素养,他们本着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的原则,始终组织双方和谈、协调双方关系,甚至领导亲自出面进行沟通,直至达成搬迁协议。
没有政府领导的出面,吴萍和开发商可能还会持续对抗,结局必然是两败俱伤,更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。
对抗不是目的,解决问题最终的办法还是和谈、协商。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但愿以后再无拆迁钉子户。
作者:李红慧
编辑:明月松间照
参考资料:
1:中国知网 《中国土地》第3期《重庆“最牛钉子户”事件调查 》
2:央视网 《法院透露重庆“最牛钉子户”走下“孤岛”详情》2007-04-03
3:中国新闻网 重庆史上“最牛钉子户”拆迁事件引发多方的关注>2007-03-23
4;中国政府网站《重庆\"钉子户\"获拆迁安置房及90万元营业损失补偿》2007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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